各院(系、部):
根據《關于做好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42號)文件精神,學校決定開展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工作的組織實施
1. 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活動是教育部保留的六大評獎活動之一。為充分展示我校的教育科研成果,各學院(系、部)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廣泛發動,重點指導,擇優申報。在評選推薦過程中,需堅持正確導向,重點推薦理論性、實踐性強,有創新意義,教育教學實效明顯的系統性成果參加評審,同時要堅持向一線教師傾斜。
2. 本屆推薦活動采取限額申報,我校可報5項。采取學院初審-學校評審-推薦報審的程序。各學院將初審后的材料報送至我處,在項目數超額的情況下,學校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推薦名單,獲得推薦名額的成果申報人對成果進行補充、修改,修改后的成果推薦至省教育科學規劃辦。
二、參評成果的范圍
我校推薦成果除符合教育部評審范圍要求外(見附件2),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中的至少一項(以下成果已獲國家級成果獎則不能參評):
1. 2011-2015年產生的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中已獲得省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的優秀成果。
2. 被列入全國教育科學 “十一五”、“十二五” 規劃的各級各類立項課題優秀成果。
3. 其他有突出成就和重大影響力的教育科研成果。
三、參評成果的內容
1. 已公開出版和發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論文、研究報告、工具、教材等(不包括論文集、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
2. 不宜公開出版和發表,但已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咨詢報告等研究成果。
四、成果申報的材料要求
1. 申報評審書(附件3)一式3份,一律用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參評成果原件1份。各欄目填寫不下可另加附頁。
2. 匯總表1份。
紙質版材料在6月10日前由學院統一匯總報送至教務處教研科,電子版材料命名為“**學院+第五屆全國教科成果材料”。聯系人:校辦公樓A307教務處教研科,張模蘊;電話:0731-5829204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湘潭大學教務處
2016年5月27日
附件:
1.關于做好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42號)
2.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
3.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
4.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