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5]38號)、《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數據采集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5〕302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首次參保數據采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數據采集范圍
2014年10月1日前經編制部門審核確認的在編工作人員,包括在職工作人員和原在編人員中已退休的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
特別說明:2014年10月1日后我校編制內新進、調動、離職、退休等在職工作人員需參加此次養老保險信息采集工作,為下一步辦理養老保險人員異動做好前期準備。
二、數據采集內容
此次養老保險參保數據采集內容主要包括單位基本信息、編制內在職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基本信息。
三、數據采集完成時間
我校參保人員請于2015年12月6日前到本人所在二級單位填報本人養老保險首次參保基本信息。各參保人員如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未及時填報本人養老保險首次參保基本信息,學校將不能保證為其辦理養老保險參保手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負責。請大家相互轉告。
四、數據采集工作流程
(一)參保信息梳理
人事處按照有關規定,厘清工作人員身份及相關情況分單位編制《湘潭大學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首次參保數據采集基礎信息表》(以下簡稱“基礎信息表”,并分單位單獨下發),《湘潭大學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首次參保數據采集指標解釋》(附件1)。
教職工到所在單位填報本人參保信息時如發現所在單位的基礎信息表中未包含本人參保基礎信息時,請向所在單位提出,并由所在單位向人事處報告。人事處審核此教職工身份、編制等相關情況后確定是否采集其養老保險參保基礎信息,并向此教職工所在單位反饋意見。
(二)參保信息采集
1、參保信息核對
各二級單位根據人事處下發的基礎信息表負責組織本單位在職參保人員核對本人參保基礎信息,確保本單位在職參保人員參保基礎信息如實、完整填寫。
離退休工作(部)處根據人事處下發的基礎信息表負責組織校本部退休人員核對本人參保基礎信息,確保校本部退休人員參保基礎信息如實、完整填寫。
能源工程學院職業技術學院根據人事處下發的基礎信息表負責組織本單位退休人員核對本人參保基礎信息,確保本單位退休人員參保基礎信息如實、完整填寫。
2、參保信息修改、補充
參保人員如需修改、補充參保基礎信息表中本人參保基礎信息,請提供修改、補充佐證材料復印件。各二級單位負責收集、整理本單位參保人員參保基礎信息修改、補充佐證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人事處匯總。
(三)參保信息審核
人事處負責在職參保人員參保基礎信息的審核。離退休工作(部)處負責退休參保人員參保基礎信息的審核。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明確責任。此次參保數據采集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工作難度大。各二級單位必須高度重視,明確分管領導負責牽頭并協調做好該項工作,以保證采集的數據客觀真實、準確無誤,并按時按要求上報。
2、確定專人,認真填報。各二級單位應確定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同志專門負責數據采集上報工作,于2015年11月26日上午9:00到法學院東附一樓會議室參加養老保險首次參保數據采集工作布置會。
3、按時完成,確保進度。各二級單位需在2015年12月8日前將本單位采集的參保人員參保基礎信息(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需單位負責人及經辦人簽字確認,加蓋本單位行政公章)報人事處勞資科匯總。對于數據采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請各單位及時與人事處勞資科聯系,確保工作進度。
聯系人:劉建軍 聯系電話:58292076 QQ: 415376088
附件1:《湘潭大學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首次參保數據采集指標解釋》
人 事 處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