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有關單位:
利用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是我校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擴大對外交流與合作的一個重要渠道。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及時傳達有關信息,積極做好宣傳發動,做好本單位申請人員選撥、推薦工作。
2016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項目已經正式啟動,申請時須有國外單位正式邀請函及外方合作者簡歷(須由外方合作者提供并簽字)。請及時查看選派辦法(見附件1),按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見附件2)準備申請材料,2016年1月5日開始網報。并于1月8日下午17:00前完成網報,將與網上填報內容相符的紙質申請材料交國際交流處,逾期不再受理。該項目詳情可登錄http://www.csc.edu.cn/Chuguo/109da10c019d483198f25301a60931cc.shtml查詢。
溫馨提示:1、2016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項目留學資格將保留到2016年12月31日,時間緊迫,務必請外語不合格的申報者提前參加培訓與考試。
2、邀請函由外方教授/邀請單位簽發,函中注明的派出時間應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
3、赴英語、德語、法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國家留學者,僅有國外擬留學單位單獨出具語言證明視為外語不合格。外語合格條件請參看附件3。
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其他項目(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及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選拔簡章及申報指南等已公布在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csc.edu.cn出國留學申報指南及綜合項目專欄,請擬申報者及時查看并做好申報準備。
地址:國際交流處綜合科(留學生樓109室 )
咨詢電話: 58298801 ,15173283211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選派辦法
附件2、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申請材料及說明
附件3、國家公派留學訪問學者類別外語合格條件
國際交流處
2015年12月16日